第三百二十七章 借口(2/2)
“八千”,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是笔巨款。
但在当年的鹤岗,下井的矿工,到手的工资差不多也有五、六千每月。
所以在黑砖窑里拿“八千”,值得相信。
从未涉世,当然看什么都觉不假。
好在他确实是吹嘘,并没有真的“门路”。
否则的话,现在的我,早已“尸骨无存”。
就算仍有“尸骨”,也一定没了“脏腑”。
“嘎腰子”三个字,可不是现在才有的词汇!
而随我同去的婷婷,后果更是不堪设想。
我不是说教,只说在那个年代,如果你胆大妄为,还心比天高不肯求人,又价值扭曲不走正路的话,便真的只有这两种结局可选。
要么“噶”别人的“腰子”,要么被别人“嘎”了“腰子”。
在“qq”里装模作样地翻找了好久,又以“打电话”为借口,往返进出多次网吧,终于耗光了他本该用来睡觉的一整个上午后,才终于对我歉意道:“容我回趟学校先,晚上放学我再来找你。我就不信我联系不上我哥了!”
其实,从我示意他可以用我的手机,却被他以“我哥从来不接手机打去的电话”为由,断然拒绝后,我便看穿了他的演技。
但我却选择了配合。
因为我也在演戏。
演给身边的婷婷去看。
我要她清楚地看到:“我是真想带你走,并且一直在努力。最终事与愿违,也是天不作美,与我无关。”
事实上,我曾无数次地听这小子提起过,他那个“神通广大”的“哥哥”。
但当他无数次被人薅着头发“扁踹”后,他的“哥哥”却从未出现过。
在一中认识我以后,我便成了他的“哥哥”。
他费力杜撰那个关于哥哥“剧本”的目的,我比谁都懂。
“感同身受”,也是我愿意收他做“小弟”的理由。
我不知道,放学后的他,到底有没有如约回到网吧找我,以便继续他那寻找哥哥的“戏码”。
因为在那之前,我的“借口”,终于先一步抵达。
那是一个,“两高一矮、一胖两瘦”的三人组合。
在他们气势汹汹地冲进网吧,指着我的鼻子问道:“你是不是叫迹天涯”时,我便认出了他们。
表哥的婚礼上,“一胖一瘦”的两个“高个”,是伴郎团的成员。
那个“又矮又瘦”的小伙,是“游行车队”第四号车的司机。
我虽是天才,却并不擅长记住人脸。
恰巧记住了他们,只是因为婚礼的全程,我都在表哥的身边“提包”。
游行的时候,那两个伴郎又与我一起,同时坐在了“四号”车上。
多年以后,我曾很认真地问过表哥:“为啥一定要找三个熟面孔,来演这场关键的大戏?是拿我当白痴吗?还是你根本就不怕穿帮?”
表哥的原话是这样的:“就因为你太聪明了!所以我才选的他们!一是因为他们三个认识你,不会找错人。二是你认出他们来,也不会反抗的太过激烈!当初你妈我二姑找我的时候,我就想,这要是找三个生面孔,真给你打急了,你再将他们给‘反杀’咯,你妈是肯定不会出医药费的。为了不自掏腰包,我也只好出此下策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