讥之(2/2)
“明月出天山,苍茫云海间。乘风几万里,吹度玉门关……”
“夫天地者万物之逆也,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。而浮生若梦,为欢几何……”
“……”
读完几轮下来,他不仅很快背下,还跟着李诗人遨游天下名山大川,探讨人生深奥哲学,共鸣阵阵,感慨滔滔,颇有诗仙那种不被外物所牵绊的洒脱心态。
简单来讲,就是自己给自己打了趟鸡血。
同桌林歌安其实也没完全浸在书里,他悄悄侧头瞄了几眼丁翳之,这人挺直腰板、大声朗读的样子就像一个没心没肺的傻子。
林歌安嫌弃地挪回了目光。
后来那几天里,丁翳之自我排遣苦闷情绪的频率越来越密,因为他来了这里将近一个星期,都没能交到朋友。
某天课间,他正趴在座位上写作业,抬眼瞥见一位长得很高的男同学恰好路过他的座位,对方脚上那双红底黑面的球鞋一下唤醒了他的记忆。
是那个给他指路指去垃圾堆的人。
思绪浸在那天恶臭的垃圾堆里,丁翳之一时气恼把对方叫住,“欸,同学。”
丁宸枫停住脚,侧过身来,一如当天那般垂眼看他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丁翳之问。
对方没有答话,慵懒的眉目里透出一股扫视的目光,好比一台红外线扫描仪。
又来了,这种打量和审视的目光。丁翳之想:难道我是什么山精鬼怪吗?
对方不吭声的扫视令他感到非常的不舒服,无形中有种过于强大的气场将他压迫得全身不自在,连呼吸都滞住了。
为了回避这种尴尬的对视,丁翳之又低下了头,装出继续写
作业的样子。
看着丁翳之低下的漆黑绒绒的脑袋,丁宸枫轻笑一声,离开前轻飘飘地扔下一句话:“一个地方出来的人,一个狗样。”
那态度,像是某位爷对街边小叫花的一声鄙弃,不扔钱就算了,还兜起锦纹绣花的青靴踹上一脚狠的。
教室里人声鼎沸,唯独在那一瞬,从丁宸枫嘴里出来的这样一句轻得不能再轻的话,尖锐地刺开所有喧嚣的吵闹声,一字不漏地狠狠扎进丁翳之的心脏。
虽然他并不是很懂这句话的意思。
“啊?”丁翳之笔尖一顿,像只狗一样地抬头看着他。
可对方根本没在他座位前停留,只是散散慢慢地走了,一眼都不屑于看这个小叫花。
丁翳之天生有强大的自我安慰功能,用在此处再合适不过。他想,或许对方那句话并不是对他说的,毕竟他俩又不熟。何况,那句话里也没有指名道姓,那就很可能不是对他说的。
最重要的是,丁翳之认为自己没几分狗样,倒有几分人样。
*
重点中学不愧是重点中学,学习节奏尤为紧张,一天排的课比沙扁镇那破中学一周排的课都要多。大家那种“没有学到死就往死里学”的态度,渲染得好像形势都特别严峻。
丁翳之总觉得这些人收拾收拾,都能随时冲上战场杀敌了。
时间都好比泡发了的海绵,所有人都往死里拧挤,不放过一丝可压榨的水分。可即便是这样,班主任还是会涨着个大红脸,扯着个驴嗓天天对同学们喊——
“高考的形势多严峻你们没点数吗?!都给他紧张起来!!”
“其他学校竞争多激烈你们不知道吗?!一分就是万人之差!!”
“我告诉你们,你们这届是我带过最差的一届!没有之一!!”
“......”
以至于隔壁班班任总是找过来,制止他说:“四班胡老师,你声音小点,吵到我们班上课咯。”
很快班上就来了个摸底考,语数英加文综,班级初始排名比丁翳之起先估计的要差一些:“24”。
有不少同学为此松了一口气,认为新来的插班生对他们构不成威胁。
丁翳之对自己也有些失望,前十几年的考试中他一直称雄称霸,从未跌落第一神坛,更别说是“24”,落差简直太过巨大。
但天生属小强的他并没有多气馁:失败不要紧,最重要是反思。他审了一下卷子,主要是英语差劲,毕竟他小学五年级才开始学英语。
像他这种从小镇高中上来的,基础自然比不上大城市重点中学里的学生,但“勤能补拙”这四个字是旷古真理,配合上他还过得去的智商,要崛起其实不难。
就是这样一场毫不重要的摸底考,看似平平淡淡的转折点,使十六岁的丁翳之燃起一颗灼灼的狼子野心,还有一双纵观全局的金睛火眼。
身体和灵魂同仇敌忾,大脑和双手揭竿而起,他誓要在九月底的月考中一鸣惊人!
从那日起,丁翳之书桌的右上角处,多了一张被透明胶带粘得死死的黄色便利贴,上面整整齐齐、方方正正地写着几行秀气的小楷——
“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,可以无悔矣,其孰能讥之乎?”</p>